解读数据二十条丨陈端:“数据二十条”带动多方利好 数据安全领域企业或迎发展机遇丨封面天天见

导读 封面新闻记者 张越熙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庞大、复杂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海量数据,蕴藏着巨大价值,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经成为驱动经...

封面新闻记者 张越熙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庞大、复杂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海量数据,蕴藏着巨大价值,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经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和新引擎。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意见》或“数据二十条”)正式发布。《意见》提出,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2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专访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融合创新发展中心主任陈端。她指出,“数据二十条”作为推动数字经济开新局的基础性政策文件,将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几方面综合着力,带动多方利好。

“数据二十条”为何会在此时提出?陈端表示,“数据二十条”出台有其大的历史背景和当下阶段性意义。首先,这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释放数据要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根本性制度创新意义,也是面对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格局和生产要素分布的新格局、新特征,在生产关系层面进行的一场规范性、框架性重构;其次,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三年疫情大大加速了基于算法和数据的智能经济崛起速度与影响深度,而数据动能的深入挖掘、数据红利的充分释放是新动能培育壮大的底层支撑;再者,在“数据二十条”出台之前,数据作为我国下一阶段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性资源的价值受制于交易生态不完善和交易规则不健全等客观现实制约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尤其是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问题成为高悬于数据运营主体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既影响到创新主体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也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很多隐患和交易摩擦。党的二十大提出“以新安全观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这是一种更为积极的发展观,通过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以制度化规范和法治化管理保障各方权益、稳定交易预期,将对我国数字经济下一阶段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数据二十条”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系统化思维的特点,以“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鲜明主线强化政策制定的导向性效果。陈端认为,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介入价值的生产、流通和分配,这在人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历程中也是一次跃迁性变革,机制如何设定、利益向怎样的方向和主体倾斜,会在后期运行中形成差异化的激励效果。“二十条”的细则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兼顾国家意志、国家战略和市场活力、主体动力的一种包容性价值引导,通过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来带动数据资源池价值挖掘上的合力,让不同主体都能够从中受益,也让贡献大的主体拥有更强的创新内生动力。

除此之外,陈端解读,此次《意见》明确要“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这种方向上的引导也有助于以数据共享牵引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和发展协同,带动我国制造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柔性制造为方向的转型升级。

“数据二十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几方面综合着力,可谓二十大之后推动数字经济开新局的基础性政策文件,带动的利好将是多方面的。陈端提到,首先是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建设层面,基础性制度与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性布局叠加共振带来利好;其次是在产业层面,尤其是依托工业互联网等载体手段,数据要素的共享将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动力机制,也为国家层面固链、保链、强链、延链提供新的支撑;再一个是数据交易流通环节,一些具备数据资源池优势或特色数据价值开发能力的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外溢和数据赋能分享产业升级红利,包括一些头部互联网企业、通信行业国家队、金融及金融科技领域创新型企业等,都可以通过进一步优化基于数据的服务能力获得阶段性成长收益;除此之外,就是数据安全领域企业将迎来发展利好。

“就像人类对于不确定性风险的对冲需求催生了保险业的繁荣,过去我们网络安全领域的需求带来了网络安全产业的繁荣,数据安全问题涉及到的主体更多元、场景颗粒度更细、问题更复杂,围绕数据安全也将形成更为丰富和完备的服务链条和产业链。”陈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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