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甩手小掌柜”叫屈为哪般

导读刘海明(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中,有一段关于“窃书不能算偷”的精彩对话: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

刘海明(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中,有一段关于“窃书不能算偷”的精彩对话: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在不断演绎“咸亨酒店的故事”。就学术圈而言,孔乙己式的“文抄公”在互联网时代已经显得有点落伍,相反,司空图《诗品》中所说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正成为当代“论文甩手掌柜”们的“拿手好戏”。这类“小掌柜”不屑于动笔写字,也懒得亲自敲打键盘,而是善于通过网上代购论文,照样名利双收。

值得注意的是,当代“文抄公”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就连个别本科生都学会了“弯道超车”,摇身变作“论文甩手小掌柜”。遇到东窗事发、酿成网络舆情,有的“论文甩手小掌柜”深得孔乙己“真传”,搬出“买论文不能算科研不端”之类“道理”来。

近日,四川大学一名研究生称自己本科阶段的论文被人抄袭,涉嫌抄袭者已被北大拟录取为免试博士研究生。后者否认这篇论文与保研有关,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已经报警了”。原来,该论文是论文辅导机构“完全没有告诉我这篇论文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自己还花了几千元的版面费。11月2日,涉事高校称将开展调查。

一起在校生之间的论文抄袭纠纷,涉及三家著名高等学府,原本此事的新闻价值够大了,没想到论文买家反替自己叫屈喊冤,抱怨卖方(所谓的论文辅导机构)“不地道”,没跟他说实话。这位“论文甩手小掌柜”的维权勇气固然可嘉,怎奈此公穿的是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的“黄马甲”,这样的“叫屈”和“维权”,在社交媒体舆论场这个当代“咸亨酒店”里,只能是徒增笑料了。

且看众多网友戳“论文甩手小掌柜”的脊梁骨:“买到假货了,还怪卖家,是不是这样理解?”“买论文比抄袭更恶劣吧?怎么他就成受害者了?”“论文都不是他自己写的?这怎么毕业?怎么保研?”“一个和论文辅导机构(实际就是卖论文的公司)打交道的人,就说明他学术道德有问题。”“这和作弊有什么区别?”

有意继续深造的本科生,居然不屑于亲力亲为动笔写论文,东窗事发后又为自己的“遭遇”愤愤不平且怨天尤人,这样的滑稽新闻,暴露出这名“准直博生”欠缺的东西有点多。

其一,“论文甩手小掌柜”缺乏基本的守法意识。文艺和科学的繁荣离不开全民性的智慧劳动,《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创作者的原创性劳动成果。论文作为精神创造之物,在世界上受到各国的版权保护。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术论文不论是自己抄袭还是花钱买来的,法律都不会为其提供保护。这则新闻中以“受害者”自居的这名当事人,未必真的不懂法律常识,缺乏的是最基本的守法意识罢了。

其二,“论文甩手小掌柜”缺乏起码的知耻意识。人是道德动物,有最起码的羞耻心,这名“甩手小掌柜”应该非常清楚,“论文辅导机构”的所作所为压根不是什么“辅导”,而是“论文超市”,做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生意”。稍微有点科研良知的人,在事情败露后,若三缄其口表明尚有羞耻之心,若理屈而词不穷,只能让众多网友吐槽无数。

其三,“论文甩手小掌柜”缺乏应有的创新能力。高等教育培养的是具有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有意深造的学生,需要基本的学术创造能力。至于本科生申请直博者,研究能力在同龄人当中理应出类拔萃。遗憾的是,新闻报道中的这位“主角”深谙论文买卖之道,这样的“成熟”与其年龄有点不相称。染上科研“另类路径依赖”的坏毛病,恰恰是缺乏基本的创造勇气和创新能力的写照。如果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真怕他力不从心。

守法意识、知耻意识和创新能力,是现代公民必备的基本意识和能力。如果年纪轻轻虽思进取但热衷于歪门邪道,以为舍得花钱就可以“成就”自己的未来人生,未免太浅薄了。栽了跟头还不懂自我反思,反而心痛自己的钱“白花”了。如此没有道德自省,哪来的悔过自新?

“论文甩手小掌柜”叫屈事件也给高校提了个醒:在传承知识的同时,不能忽视对学生进行做人的教育。如果教出的学生道德启蒙缺位,又何尝不是高校在给自己“埋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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