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在后”的狗血性敲诈案

导读啥是性敲诈?说白了,就是抓住当事人(主要是女性)的一些丑闻、弱点,要挟发生关系。1说个典型的案例。2021年,在四川南充,天气渐热,陈...

啥是性敲诈?

说白了,就是抓住当事人(主要是女性)的一些丑闻、弱点,要挟发生关系。

1

说个典型的案例。

2021年,在四川南充,天气渐热,陈某是个空调安装工,有天受邻居之托,爬上了邻家窗台修理空调。

显然,修空调这份儿工作,不仅给他带来了收入,还带来了“上帝视角”和特殊的快感。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陈某窥伺到了邻居家的一扇窗户。

透过没拉严实的窗帘,他清楚地看到了里面正在上演不可描述的行为。

那是邻居康某家的卧室......而康某,因为身材性感姿色较好,早就被陈某留意到。

所以这次偷窥到底是无意还是长期盯梢,就谁也不知道了。

反正陈某一口咬定,是在修空调时,无意间撞见了康某的奸情。

没错儿,他竟然精准地分辨出,那扇窗户是康某家的卧室,而正在和康某大战三百回合的男人,不是康某的老公,而是另有他人。

陈某大约是马上拿出手机,按住激动的心、稳住颤抖的手,拍下了“现场”。

随后,他通过小区群,加了康某微信。

照片发过去......

视频发过去.......

康某直接懵逼。

康某瑟瑟发抖地问陈某想干嘛。

陈某像猫玩耗子一样,恐吓够了康某,才说出了目的:“想要我不揭发这个事?你也得陪我睡!”

康某坚决不同意,甚至表示愿意出钱,让陈某删除视频和照片。

从二万,增加到五万。

陈某却也在加码,从把照片视频发给康某的老公,升级到发给她的家人朋友,升级到发在小区微信群......

康某最后屈服了。

陈某大喜过望,马上就杀上门去。

康某原本以为委身给陈某,任他肆意妄为几次,能把这个事儿平了。

却没想到,陈某却食髓知味,开始死缠烂打。

起初,陈某对待康某像是叫小姐,每周让她来服务两次。

后来他似乎上头了,从每周2次,增加到每周5次。

就算是住在同一栋楼里,出入方便,没啥交通成本,每周5次,对于康某来说,也必然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成本和身体成本。

说白了就是,这不可能长久瞒得过自己的丈夫的。

2

不堪忍受的康某,最后选择了破罐子破摔。

她哭着把事情原委告诉了丈夫。

康某丈夫勃然大怒,暴打了康某(这里必须备注一下,家暴可耻)。

康某向丈夫各种求饶,并且表示,一定会改过自新。

情急之下,康某为了取得丈夫的原谅,向丈夫献上一计:“既然这个陈某可以利用这个事敲诈我,那,我们也可以做局敲诈他。”

康某丈夫琢磨了一番,觉得以牙还牙,弄一笔钱,既能解气,又能弥补,倒是甚好。而康某也觉得,能够借助丈夫的力量,彻底摆脱敲骨吸髓纠缠自己的陈某,就算挨了打,就算冒点风险,也是值了。

康某夫妻议定对策的第二天,陈某又大摇大摆地进了康某家,把康某按到在床,正要干事,门锁一阵响动,康某的丈夫,在不该回来的时间里,用钥匙打开了门,“回到了”家中。

当场抓个正着。

这下,就轮到陈某魂不附体,瑟瑟发抖,向康某的丈夫求饶了。

双方攻防了一阵,康某丈夫表示,一口价,必须赔偿十万元,否则就把这事儿张扬给陈某的妻子。

陈某非常惧内,最后只能答应下来。

他悄悄从家里取了10万元钱,“赔”给了康某的丈夫。

他倒是确实也不敢再去招惹康某了。

但是,平静的生活仅仅持续了一个月,随即就被另一个意外打破。

3

谁家少了10万元,能轻易瞒过去啊?

陈某妻子发现,家里的存款,一下子少了10万!

在南充那个地方,10万元,可是一个家庭一年以上的积蓄!

妻子不干了,逼迫陈某说出钱去了哪。

承认自己要挟邻妻、强行睡人家?

这,陈某是万万不敢的。他情急之下编出了一个修正版的故事,既能请求妻子的原谅,又能把10万元给圆上。

陈某说,他那天是去给康某家修空调,没曾想,康某的丈夫突然回来,一口咬定自己是在和他老婆搞奸情,把自己堵在屋子里,必须要10万元平事儿。虽然啥都没干,最后没办法,还是把钱给他了。

“虽然啥都没干”“我是冤枉的”,从当天的事实来说,陈某倒也没撒谎。

但,之前的事儿,他还真不如一五一十向自己老婆承认了呢。

毕竟,向自己老婆承认,如果老婆最后忍气吞声、把事儿给咽下去了,他后面就不会落到去向警察讲述真相那一步了。

“自己家丈夫去给邻居美女修空调,竟然被诬为奸夫,敲诈了10万!”这是陈某妻子从自己家丈夫那里得到的“事实”。

很显然,她选择相信了这个“事实”。

或者,她的认知是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背叛自己,也无法想象自己的丈夫做过些什么罪恶行为的。

她选择相信丈夫的无辜,同时也选择去报警。

陈某妻子强压着自己的丈夫,去报警——其实如果陈某最后一刻选择跟老婆坦白,他还有救。

大概是太害怕老婆了,陈某最终选择揣着谎言,和妻子一起踏进了派出所。

4

到了警察手里,事情不问个水落石出,那是不可能的。

畸角旮旯里的事儿,都会给你问得清清楚楚。

吆喝!

很快,犯罪嫌疑人,就从康某两口子,变成了康某、李某(康某之夫)和陈某三个人。

很简单,康某一开始确实是受害人,她出轨,就算不道德,可是不违法啊。

那是她自己的事儿。

陈某用偷拍的隐私要挟她,强迫与她发生性行为,这就是妥妥的强奸。

再说哪怕是违法行为,好比说,陈某看到了康某在偷东西,甚至说,陈某看到康某在杀人!

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用偷拍的录像,要挟康某,要康某也陪自己睡觉,否则就去报警.......或否则就张扬出去.......。

康某害怕罪行暴露,从了他,那也一样的是强奸罪!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啊。

要挟、胁迫,都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

陈某是强奸罪,康某和自己的老公李某,也同样涉嫌了犯罪。

敲诈勒索罪。

陈某的犯罪及不道德行为,被李某发现后,成了陈某的隐私。

倒过来李某和老婆康某,又“黄雀在后”,用隐私去要挟勒索陈某,交出了10万元。

嗯,十万元,在敲诈勒索罪中,算数额巨大。

康某和李某,也一样难逃法网。

5

这些年,网络发达了,但社会风气倒是趋于保守了。

手机太普及之后,隐私——尤其是女性的隐私,比起从前更加危险。

就拿我助理有一次卧底某个男性视频交流群打探到的消息来说,简直就是让人极度震惊!

有那么多的小姐姐,和网友网恋奔现,小姐姐是满心浪漫欢喜,和人开房了,而对方则在背后偷拍她的裸体!

也有的女孩子,根本还没有成年,被别有用心的歹徒引诱qq视频,而坏人一边诱骗她脱衣服就给你冲游戏卡,一边就在录像!

有的是趁着xxoo时在背后用手机偷拍,有的,见小姐姐坚决拒绝拍摄,就偷偷在她去洗澡的时候偷拍。

最恶劣的是不少视频里,小姐姐都是用手捂着脸在喊不要拍不要拍,男方还在拍。

而这些视频,最后.....显然都流传出去了。

有的群里,有渣男用这些视频互相交换“种子”。

有的群里,有渣男交换或高价出售别的女孩的联系方式(附送视频照片)——为啥能高价出售?

因为他们默认,只要拿着这些私密视频、照片找到女孩,“你能和他搞,就能和我搞!”

很多女孩怕隐私流露,就像被性敲诈的康某一样,最后就不得不屈从于他。

那些羞耻的视频、照片,可能只是她在没有社会经验时被歹人所乘落下的把柄,或可能是被人设局,或可能是年少轻狂犯的错,却可能成为终身的套在她脖子上的锁链!

而锁链的另一头,不确定地通过网络,在一条条饿狼手里,流转!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韩国n号房里的那些色狼的操作手段。

他们通过任意方式,获得某个女性的隐私视频,连带该女性的真实信息在网络上售卖/交换给同好,而对方再用这些隐私,去胁迫受害人,一步步逼迫她拍摄更难堪更羞耻的视频,以彻底控制她,成为自己的性奴。

拿到更恶劣更变态的视频后,就能打开更高级的n号房的使用权限,得到更多的交换,控制更多的性奴。

一次次的升级犯罪,就是这样被n号房平台鼓励出来的。

(n号房的主使者,在韩国被判处42年有期徒刑!)

6

你岚这里必须划出一个重点,并希望得到扩散,希望能帮到各种情况下落入陷阱的小姐姐。

对于被用隐私要挟发生性行为,这样的敲诈,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绝不容许的。

有的小姐姐以为,对方嘴巴说说,威胁要发生性关系,可能报警不会被受理,或者受理也只是普通的行政拘留,对方一旦出来还是会报复自己。

其实不是这样的。

只要对方有开口“要发生性行为”,或者是“给我钱”这样的表达,都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的要件已经产生。

所以,只要你勇敢地去报警,对警察来说,这些都不是很复杂的案子。

你也可以勇敢地跟警察说,你需要被保护隐私。

所以,警方控制了犯罪嫌疑人,他手里那些对你有损害的视频,是可以通过警方的技术手段,真正的得到彻底删除的。

而且现在警方也是讲究人性化执法的,如果你害怕被家里人知道,惹下更大麻烦,也可以跟警方说,不要告诉我家里人,警方也会保守你的秘密——毕竟,你又不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又没拘留你抓捕你,他们干嘛要去多事多嘴,去找你家里人谈话呢?

一句话,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遇到性敲诈,

第一时间,报警。

清楚地告知警方你的诉求,请求得到应有的保护。

这是最高效的、唯一的也是最能消除后患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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